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受伤多久工伤鉴定,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高危工种容易造成工伤,受了工伤,身体是最重要的,除了第一时间要去医院治疗之外,还要去做工伤鉴定。若你想要得到工伤赔付,做工伤鉴定是必须项。工伤鉴定的结果不能马上得知,要等待一段时间才可以。那么,受伤多久工伤鉴定,鉴定要多久出结果?请看下文。

一、受伤多久工伤鉴定

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工伤鉴定条件

1、已被确认为工伤;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四、工伤鉴定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注】:工伤鉴定申请资料依据各地方实际情况提供。

五、工伤鉴定程序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六、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如果您符合工伤鉴定条件,请携带鉴定相关证明资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书等,向劳动鉴定委员申请鉴定,鉴定委员会审核您上交的材料,然后为您做鉴定。受伤多久工伤鉴定,答案是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工伤鉴定会在员工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出结果,建议耐心等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总包单位无资质是否可以承揽工程
    可以。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


·是不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
    是不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


·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时主要分员工解除、单位解除、协商解除、合同终止四种情况,每一种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很多员工在离职时不...


·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现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的强,对于和自身相关的利益,也是尽可能的去争取。所以入夏以来不少的退休的劳动者常会咨询相关的退休费用的问题,而且对于在工作期...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管理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您讲责任落实到人,所以使得工程质量管理变得高效成为了尤为重...


·工作满10年合同到期后用该怎么办?
    关于工作满10年合同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这里告诉您,劳动者是可以在工作满10年合同到期后,继续与企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企业职工和所在单位进行协...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现在社会在员工投资入股的现象很普遍了,公司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认同感,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才做出一系列的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