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盈余公积的含义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现行公司法制度下,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 注册资本 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主要是公司按照 股东大会 的决议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三、盈余公积的提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用作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转增资本。

五、盈余公积的使用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未对盈余公积超过多少要转增资本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而任意公积金由于是企业自主提取而非法定提取的,因此其转增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法律不作限制。

综上所述,关于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主要将盈余公积分为法定和任意公积金两种,对于前者,提取比例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上限为注册资本的一半,增资后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四分之一,对于后者,只要股东会决议即可提取任意比例,增资数额也可自行确定,但与法定公积相加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四分之一。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总是让人混淆不清甚至让人觉得不是指同一个人就是内容差不多,但是填报时候还是区分的,毕竟不一样。那么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合法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


·公司法中减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减资规定有哪些公司减资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常态,资产的增减,对应了公司的紧缩与扩张。减资,容易引发股东,债权人与相关领导层之间的矛盾。这里面...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大概意思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制定的人担任,同时也要满足法律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


·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是什么
    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是什么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


·有关初创公司融资的手段有哪些
    有关初创公司融资的手段有哪些?创业在经济发展迅速的现代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许多年轻人有自己的创业思路,纷纷成立企业进行创业。但企业最初要开始发展,没...


·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对于诈骗分子都是深恶痛疾,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这样一种诈骗罪,叫做集资诈骗罪,这种犯罪是特殊的诈骗犯罪,它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


·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上市公司融资是很常见的,其融资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种融资方式都必须符合规定个要求,融资是件大事,不禁有人会问上市公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