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www.nj64.cn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分为多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哪些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呢?相信有不少人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下面就让我来为您解惑。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
一人有限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公司法同时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限定。
2.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同时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3.坚持重要事项的书面记载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公司作出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4.明确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5.履行登记注明、财务审计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由上可知,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股东唯一、法人设立唯一、严格的法定资本、登记注明财务审计等制度都是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做出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问题的解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 参考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参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就是要紧扣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盈利能力这个核心,只有这样的并购重组才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真正实现做大做强。如果并购...
·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一、沈阳公司注册成立的程序是什么?1、公司名称核准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沈阳市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
·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费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费用的相关规定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通过变换制度来适应市场,也有公司为了发展或者是“改朝换代”选择更换公司法人,在公司法中是允许...
·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
·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一、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原来曾经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是进行变更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此时需要公司向多个部门进行报备,也就是申请进...
·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一、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
·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现在的两种公司模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执行决策层,而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在公司所持的股份多少决...
·
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