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www.nj64.cn
生活中有些小的纠纷或者是摩擦总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公民心中应该是要以法律为信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才是最可取的。就比如有时候自己在单位被打,有些人被打以后,考虑的问题是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要分情况对待的。
一、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那得看公司有没有过错,有没有违约。如果是你与另一个工人发生个人纠纷被打,你当然不能找公司算帐。如果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在代表公司处理你与公司之间的事宜(如他认为的你的迟到、违规及工资出入等)你被打,你应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免不了对方不认,纠纷会升级,你有打官司的风险。打官司中,当然,其中也会考虑你的过错情况,如果你有过错,你也得对你的过错负责,如果是这样,最后的结果应该是有条件地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否则即为违法解除:
第一,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违纪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第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用人单位如果是以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里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的,这里的合法不仅包括内容合法,还包括制定程序上的合法。
第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符合法定程序。
如果公司不符合以上单方解除合同条件,那么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船员支付赔偿金。
由此得知,像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的这种事情,具体要看在公司被打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是自己和公司其他员工之间的恩怨导致的话,肯定公司方面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而且在公司打架总归是违反了规章制度。其次,如果是公司高管对自己做的这种事情,那肯定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伤报销材料是需要哪些
工伤报销材料是需要哪些在工作期间若是出现意外受到伤害,或是有职业病这种我们一般都称为工伤,而员工若是受到工伤,是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的,但是这就需要职...
·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在建筑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常会发生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严
在建筑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常会发生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规定了质保期限和范围,在质保期限内...
·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民法典》、...
·
七级工伤能赔20万吗
七级工伤能赔20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7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
·
发生工伤后正常退休待遇有哪些?
发生工伤后正常退休待遇有哪些?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
·
签劳动合同多久缴纳五险?
签劳动合同多久缴纳五险?一般自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保,如果是月初入职一般当月就能增加,如果是月末入职次月增加,也有不正规的单位在转正后开始补交社保或者从转正...
·
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
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很多人存在一个误解,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对于被刑事拘...
·
第三人侵害工伤误工费不足能索赔多少?
第三人侵害工伤误工费不足能索赔多少?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工伤职工可获得双重赔付。主要理由如下:1.理论上,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请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