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www.nj64.cn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建造并用于出售的房屋,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2、付清首付,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准备材料申请按揭贷款;3、贷款银行审查并批准: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5、抵押合同公证: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6、购房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7、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8、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按期向该帐户还款付息,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9、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证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二、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
关于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后果,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总结来说,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第一,如果是购房者的原因导致按揭贷款办不下来,那么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第二,如果不是由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比如是国家政策的原因导致的,那么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交纳的首付及利息,如果有定金的话,还应当返还定金。总之,由于现在的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商品房按揭贷款买房的,所以事先对如何办理按揭贷款有所了解,可以避免在买房的时候走弯路。如果按揭贷款办不下来,那么就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不是购房中的原因,那么就不用担心什么,购房者可以要回首付、利息和定金。但关键是,购房者必须能证明贷款办不下来不是自己导致的,这就需要请律师来完成法庭上的举证责任,否则法官可能不会相信购房者的说法。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由于房产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即使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也不可能将房子判为一人一半。所以更多情况下,针对房产分割的时候通常都是通...
·
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房屋过户的行为,房产在过户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过户也是要缴纳的,那么农村房...
·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
·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银行抵押贷款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并以贷款担...
·
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的二手房如果不办理过户的话就很难说这个房子是属于自己所有的,毕竟在我国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采取的登记主义。那对于没办过户的房屋,此时当事人签订了房屋...
·
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
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转租合同是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名。如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可单方转租房屋的,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如与房...
·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萍乡拆迁房屋补偿的相关规定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
·
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
·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
·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