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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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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修正案》条文: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适用本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些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扩大业务,不向主管机关申报而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增设分支机构,或者虽向主管机关申报,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营业活动,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这种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与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行为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对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三、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相关的其他说明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金融机构的设立、开业需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严格审批,擅自设立、开业便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一经设立,对外挂牌,就构成本罪,盈亏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行为人犯本罪后,随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是为了集资诈骗,其行为即同时触犯其它罪名,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而不并罚。5.《刑法修正案》将《刑法》174条“经人民银行批准”,改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是因为我国金融机构的批准权已发生变化,如保险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6.“擅自设立”,是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管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擅立分支机构,只可进行行政处罚,不属犯罪。7.本罪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密切联系,研究确定彼罪时,要结合本罪的说明进行联系分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及到非法敛财、金融诈骗等行为,在实际情况中,要注意区分金融机构为扩大业务而设计的分支机构的行为。本罪不看结果,只看行为,只要有行为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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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犯罪现象也在增多,而国家为了打击犯罪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降低和防止日常的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完全防止但是也有了一些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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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害量刑标准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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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罪拘留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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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扰乱法庭秩序罪?
一、什么是扰乱法庭秩序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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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
刑罚中有从轻处罚,也就有从重处罚,不过从轻处罚的案件在实践中多余从重处罚的案件。当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会从重处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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