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贷不还会坐牢吗

房贷不还会坐牢吗

一、房贷不还会坐牢吗

无力偿还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是法院判决后有能力还款而不还款,那么法院会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有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这样就可能要坐牢了。房贷不还有以下后果:

1、高额罚息

一旦借款人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

2、引来官司

如果借款人不还钱,贷款机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借款人败诉,不仅要面临资产被低价拍卖用于偿还债务,还需要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以及律师费等费用如果你的房屋拍卖后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冻结你的银行财产,如果借款人拒不偿还,还有可能被记入被执行人黑名单,一般上了被执行人黑名单,消费将会受限制。

3、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不良征信记录的时间是五年,在五年之内还清贷款才能消除不良记录,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还钱的情况,将来的5年时间将很难贷到款或申请信用卡。

二、房贷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1、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指将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减少而递减。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

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2、等额本息

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计算出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再用确定的还款额减去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还款额,下一月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

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

优点:跟等额本金方式一样。

3、按月结息,利随本清

每个月只支付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少量现金流的借款人。

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一、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新出台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是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将南昌市住宅和非住宅房...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还是会先考虑协商分割处理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不过在房产的分割上面,很多夫妻最终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双方互不相让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一、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有效,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买卖合同是不可以对抗租赁合同的,买卖不...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些手续都要...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房产买卖协议》不违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已经成立并生效。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因市场管理需要而规定的...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要是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出去的话,此时最好是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受到损害。而此时作为房屋抵押人,也是实际可以享有一些权利,同时需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