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续租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和房东搞好关系尽量面上和睦相处,珍惜房子,爱卫生,这样不会被房东赶走,还好商量涨租价格问题。争取长租,租客长租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房东每年涨租。2、跟中介签的合同是要收中介费的,一年一收,所以找中介都要求直接跟房东签合同,中介拿了中介费就OK了,其余就是跟房东续签转租等等等都不关他的事。3、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4、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一、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务承担合同因...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2、而...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第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第五,已...


·房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一)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发商逾期...


·山体滑坡房屋倒塌国家赔偿吗
    一、山体滑坡房屋倒塌国家赔偿吗?政府会适当救助,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政府并没有一定给予补贴的法定义务,但是考虑到灾民的实际困难,各地政府往往委托民政部...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


·出售继承和赠与的房产税是多少缴纳20%的房产税
    出售继承和赠与的房产税是多少缴纳20%的房产税,销售收入减去成本价的差额20%征收。无原值凭证的房屋应缴个税等于住房转让收入乘1%。对于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宅...


·武汉二套房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最近几年,武汉的房价一直保持上涨的节奏,一些在武汉生活的外地人,在有了第一套住房后,还想再买一套商品房作为投资。对于他们而言,要及时的了解掌握武汉关于...


·房产评估价格有什么标准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买卖之前,卖方会想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大概值什么价,而作为买方就会想知道自己花的钱买了此房屋到底值不值,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