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1、订立买卖合同:通过接洽协商

1、订立买卖合同: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然后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价人员对房产进行估价。再接着立契过户并缴纳税费。

2、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的批准后,经办人通知双方办理立契手续。随后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提交房屋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明。若房屋权共有的,则还有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的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以换取新的房产证才可以。

遇到不能过户的情况:

买卖双方想要购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时,可以先以赠送给房产来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赠送方需要提供赠送此二手房的公证书,被赠送那个人也要提供接受房屋赠送的公证书,要不然两个人一起提供一份关于房屋赠送签订的合同书,当提供了关于赠送房屋双方都同意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了。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是继承二手房房产的方式来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这种方法是让此二手房继承人提供继承此二手房的公证书,继承此二手房的相关继承人在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时不仅要提供除了继承此二手房的公证书,还要提供必要的继承此二手房的相关资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第一、除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保管合同多为实践性合同,不要是合同。保管合同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


·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
    对于女职工来说,劳工期间怀孕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在派遣合同期内,自然有合同上规定的解决办法,可是如果合同到期了,那么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一、经济合同的签订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


·合同毁约一般要多少违约金?
    合同毁约一般要多少违约金?一、合同毁约一般要多少违约金?合同毁约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来进行确定,《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您应该都知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重要性,合同违约金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地履行,当出现合同难以履行的时候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着买卖交易的经济行为,书面合同的签订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共同...


·民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民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民法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


·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一、买卖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买卖合同违约行为依其具体违反合同义务情形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违约形态:(一)预期违约。预期违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