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我车被扣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我车被扣怎么办?交通事故我车被扣可以等待交警部门关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完毕之后,申请取回自己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车主或管理人首先应保存好扣车凭证,超过法定扣车期限后,可以书面函告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放行,若不成的,则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书面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扣车辆有损坏的,可要求国家赔偿。二、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被扣车辆相关法规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责任的比例,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判断的。当然在这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导致相关责任人员的车辆被扣留,对此不必太过于惊慌,等到责任认定完毕之后,可以取回车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碰别人车了交强险赔偿范围的依据是什么
    肯定所有的人都是希望我们能够有一天共同创造一个畅通无阻的出行环境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动不动的就会被堵在道路上长达两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本身已经非常紧张...


·在我国违规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在我国违规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通事故由交警定责,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主要是:(一)接到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多少?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多少?广东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不是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


·驾车撞死人要拘留吗
    驾车撞死人要拘留吗一、驾车撞死人要拘留吗开车撞死人多半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这还有具体进行判定。但如果肇事司机是故意将他人撞死的话则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


·外地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
    外地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一、向汽车金融公司申请车贷?汽车金融公司不会限制外地户口,而更看重个人的信用记录和经济情况。一般而言,经济能力尚可的借款人都可...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收集好相应的证据,积极的因素,最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在法院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