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提供资料:

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 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挂失申请书

3、 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如存款人无法提供原被授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应出具无法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承诺承担由于无法提供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4、 预留个人印鉴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预留非法人私章时)

5、 授权书和被授权经办人员身份证件(非法人办理时)

6、 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一式3联)

7、 董事会决议正本或单位证明

8、 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

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

10、 税务登记证(变更后)

11、 法人身份证件

12、 开户许可证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而且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并不仅仅是将法人进行变更,还包括与公司法人相关的一些事项,在变更之后,需要将信息进行同步的更新,具体需要变更时,携带的材料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许多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高,逐渐成为行业龙头,但还有些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


·公司法办事处的监管相关规定
    公司法办事处的监管相关规定在法院针对公司法审理各个案件中,还是会产生某些决议无效和股东纠纷等情况,法律根据这一情况,结合审理实践的经验,制定了公司法...


·企业改制中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畴?
    企业改制中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畴?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


·关于公司法人怎样解除的?
    关于公司法人怎样解除的?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


·如果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在我国如果有公民担任一家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那么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公司发生了违规操作的现象的话,那么该自然人是需要承担一定...


·企业融资种类主要有哪些
    企业融资种类主要有哪些?1、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种分类方式是按照资金是否来自于企业内部来进行划分。所谓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具体包...


·分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分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分公司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