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二、通知义务具体包括哪些?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比如《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第256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278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第309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综合起来说,通知义务包括:说明义务,如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应如实向买受人说明有关标的物的使用、维修及保养方法等;忠实报告义务,如代理人应及时向被代理人报告被代理事务的情况;瑕疵告知义务,如赠与有瑕疵物品时,应将标的物的瑕疵如实告知受赠与人;此外还有迟到告知义务、提存地点及其方式的通知等。三、竞业禁止业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避免片面加重劳动者的义务。首先,不能将竞业禁止的范围无限扩大,否则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在雇员于原单位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范围之内,一般应限定在不得开展与原用人单位相同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单位,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我们知道,有很多劳动者熟悉数个专业,有多方面特长,在离职竞业禁止中限制劳动者以其他专业的其他专长去自营或去他处工作,就有对劳动者不公平之嫌;其次,劳动者以劳动维持生计,其家庭成员的生活也或多或少依赖于其劳动所得报酬,若竞业禁止的时间过长,不但影响劳动者本人的生活,也有损于其家庭成员的利益。因此竞业禁止的时间过长,不能体现我国劳动法首先保护劳动者,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宗旨。笔者认为,规定不超过2年的竞业禁止期限较为合理。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获知的单位的机密、配方等是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隐藏的保密条款,此时劳动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如果是泄露的,劳动就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存在实际损失的,单位是不能同时向劳动者主张惩罚性赔偿金和违约金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一般新人进入新公司都会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在这段期间内一些人可能会因为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问题选择离职,那么试用期内辞职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您的关注,在劳动...


·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怎么办?
    现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有很多的都非常的不正规,既没有书面合同,更不用说其他正常权益的保障,这一点我国民营企业当中的劳动者最有体会。甚至一些大型工厂在和...


·加班费可以只算基本工资吗?
    加班费可以只算基本工资吗?一、加班费可以只算基本工资吗?肯定是不行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随着用人单位的员工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管理制度也更加规范、严谨,许多单位都要求新招聘进来的员工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既是为了员工管理的需要,也是为了...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包,这样更...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


·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
    劳动合同法是针对社会中的用工关系的一种标准和规范管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是平常的雇佣关系之外的,例如我们熟悉的事业单位便是如此。那么劳动合同...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申...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是什么?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