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程违约金能否税前扣除?

工程违约金能否税前扣除?工程违约金能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二、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工程款项的问题,确实会导致一些违约状况的存在,比如说它所交付的这样的一种工程,并不符合质量方面的安全要求,还有就是不能够准时的来进行一个工程款项的发放等,此时的话,他的违约金是不需要来进行一个税收方面的扣除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现代社会,工作分为很多种,有的人在单位中上班,有的人选择自己承包工程,其中,还有承包工程包括分项承包工程,您都知道,分项承...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一、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风险的概念所谓建筑工程风险就是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可能导致结果差异的可能性。二、建筑工...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一)、用人单位无过错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1.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


·恶意克扣他人工资有怎样的责任
    恶意克扣他人工资有怎样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法律?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法律?一个建筑工程,会拆分为多个小工程,其中的许多工程会被外包出去,建筑方负责验收。质量,是千万不能出问题的,其中一个环节出问题,会对...


·简单一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面试的时候,在通过面试之后,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走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权的。那么到...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1至10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1、医疗费: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用人单位规定处理,无规定的可按当地国家机...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的房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开发生修建的房屋,一则自建房,在城镇由于一个地方的城区建设是由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