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工伤认定本生就是人社局管辖权的工作,一般是不会自我纠正认定结论的。但是,存在“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利益维系,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即使自己不能有效的处理,有关的部门都会进行合理的处置,如果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自己依据可以向有关的部门提起诉讼,依靠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股东私人账户发工资仲裁是否可以?
    药公司股东私人账户发工资仲裁是否可以?公司股东私人账户发工资仲裁是可以,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基于劳动者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存在一些误解,本文为您详细讲述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怎么计算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怎么计算的?双倍工资支付,没有差额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至少补齐分别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鉴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
    试用期可以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


·纺织业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是生产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件事。这方便我们以后的维权。劳动者在维权时,因为无法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结果往往比较吃亏。所以,在日...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的人提起工程承包。其实,工程承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先由公司项目部带头...


·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还可能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管理隐患等不良反应。为此,中国在有关法律、行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