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是否缴税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不征收营业税:
1、必须有市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
2、土地使用者取得的补偿费必须是由财政支付的。你公司如有上述收回文件,由政府财政支付相关款项,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个人独资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1、首选明确,你家建的厂房是否有合法手续(估计没有),厂没有有合法手续(工商注册)。
2、由于用地是集体用地,经没经过村委会批准,如果有可以更好的争取补偿。(估计没有)  
3、关于具体补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只能按违章建筑补偿,如一间房子给你算四面围墙,一块坝子。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搬迁费。如果你是正规注册的企业,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需要交哪些税问题的解答,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所获得的补偿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在补偿时会给予房屋拆迁费,搬迁费以及其他所有涉及经济利益的补偿,不会让被拆迁企业受到损失,否则会造成人心不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醉驾电动车标准:电瓶车醉驾最高可以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交警拦住醉驾车主,会对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判断,属...


·交警能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警能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解决呢。很多人问我们,而双方当事人能否...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少年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跨越国境的贸易就是您所说的国际贸易,随着国际合作和交流自己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不同于本国...


·一、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客车司机误工费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误工费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日后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日后办理登记备案或者房产过户的时候,才能够比较顺利。当然,现实中,若需要购买的是房屋属于回迁房...


·一、职工辞职后如何自己交社保?
    一、职工辞职后如何自己交社保?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诉讼,则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1.签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给每位被告一份,还要给人民法院提供一份。2.有关于交通事故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