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罪魁祸首是谁,这里他是最主要的负责人,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能否查询的相关问题

请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法院能按事实划分责任吗?我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围绕哪些内容提供证据? 解答:法院能按庭审查明的事实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事故认定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具有可诉性。其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具有关联性,还应当由人民法院在质证、认证过程中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纠正。它并不具有高于其他证据的绝对效力,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责任大小时,认为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不予采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相关问题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的举证责任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身寻找否定其事故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成因和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等三部分内容。全面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构,重点分析其对交通事故事实的叙述是否真实,对事故形成的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否符合机械和物理原理等。

2、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成因或责任的认定。

3、交通事故的勘验顺序和处理程序存在足以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大瑕疵等。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违背一般的生活常识、逻辑和公理。

5、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因接受当事人一方贿赂弄虚作假,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由于在取证能力和时机上和公安机关存在较大差距,且当事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故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要推翻或否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较为困难。

以上就是对于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查询的问题进行的详细阐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我国《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存在责任的问题进行专业性的定责,及对事故行为对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最后做成的合乎法律要求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λ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


·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起诉,如果对其不满,法律规定其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那究竟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另外需要注意...


·只开票没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要的,要不要交印花税,不是根据有没有合同来判定的,而是根据购销的实际关系来判定。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


·交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理呢
    为了出行方便,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驾车出行,享受舒适快捷的同时也难免碰上一些交通事故,但很多司机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就不知所措了,怀着侥幸心理想要赶快离开现...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积极的对事故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就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看,我国分为了很多种,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


·车祸致人死亡有哪些刑事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有哪些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此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道路法规,要是有违章行为的话,一旦被发现,就需要对驾驶者作出具体的处罚,其中就包括进行行政拘留。但也要符合法律...


·一、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需要立即报警,在遇到这种重大交通事故后,在拿到责任认定书---复议期内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就提出复议,没...


·刑事自诉案件要交诉讼受理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要交诉讼受理费吗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诉讼费...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什么法律?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什么法律?触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