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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各方面都为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凡事有利有弊,就看你怎么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作为众多交通工具的一员,机动车对于个体而言是较为便捷的却也容易出事故的。特别是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今天,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事件频频发生。如果你不小心遇到此类事件,要如何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我们为您解答疑问。
  如何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
  一、应对方法
  1、积极应诉,即按照相关流程到法院参加审理,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发表你的意见。比如你不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数额的大小、对方要求的合理性等。这样的话就涉及到很多法律细节方面的东西,即你的主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证据是什么?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不合理?理由是什么?等等,这最好有懂法律的人(或律师)为你代理。
  2、不参加诉讼。即你就当做没收到,法院可能会在你已经被合法传唤的情况下,做出缺席判决。到时候,你可以选择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者说让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判绝。
  3、与对方达成合解,让对方撤诉。你可以主动联系对方,双方协商处理结果,达成一致情况下,对方撤诉。
  4、至于答不答辩,在诉讼中可能影响法官对你的主张的认可和承认。至于保险公司,在对方不起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动协调保险公司在庭外谋求与对方和解。
  二、法律依据
  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6章第48一53条的规定。
  1、《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6章第48一53条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以上各种情况,都需要对你们之间的具体细节进行分析,才能决定什么样的方式,最适合保障的你权益,这都是建立在对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基础上。因此,建议还是咨询当地的律师。
  根据以上内容,您可以大概知道如何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在事故纠纷的各种情况中,您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用最合适的方式保障您的权益。并且,所有的这些都要建立在案情本身和相关的法律基础上。所以,我们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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