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地下钱庄是什么意思?

地下钱庄是什么意思?据各大新闻的报道,现在中国各大省市的不少企业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币,来方便企业资金的往来.现在地下钱庄已经冲击了正常的金融业,扰乱了正常金融次序。到目前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地下钱庄是什么意思,是否合法,也不知道是怎么洗钱的,那我们下面来了解下。NRA账户(非居民账户)本是银行系统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内业务结算而设立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大量虚假注册境外公司,将其作为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绿色通道”。一、地下钱庄是什么意思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二、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种类型目前国内的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内外勾结、主动招揽,完成“客户”与地下钱庄对接。银行高管、普通员工和低层级的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境内外协助,资金各自循环。地下钱庄在境内外都有合伙人。境内的“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便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的外币(如港币、美元等)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客户”如果要将境外账户的钱打到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家族性、老乡圈的特点明显。很多地下钱庄的犯罪嫌疑人呈现出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关系,群体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一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庞大网络。网络越庞大,非法经营的规模就越大,其非法获利也就越多。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个人境内人民币资金划到国外,每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额度,这是国家外汇政策规定的;企业境内资金的话要经过外管局审批,一种是贸易项下或者叫经常项目,通过进出口的方式,外管局都需要根据贸易清单审批,然后再去银行结算;另外一种是资本项下,通过境外移民投资项目、或者是境外投资基金QDII等真正由“地下钱庄”主导的是“换汇”业务,在监管体系之外或利用制度漏洞,帮助个人或企业实现资金跨境输送。最原始的‘换汇’方法是夹带现金,有些国家对出入境夹带现金额度有限制,一种方式是通过人海战术多次往返,另一种就是通过特殊通道夹带,直接偷渡运送,逃过检查,深圳和香港隔着一条河,‘水客’做起来就比较方便。所谓“账户对敲”,是指“地下钱庄”在境内收取客户人民币,计算好汇率和佣金后,再通知境外合伙人将相应的外币划转至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在境外收取客户外币后的操作手法则相反。这种境内外“对敲”、“两地平衡”的运作方式,境内外双方定期轧差、对冲结算,并未发生资金跨境流动。“这种方式就要求两地的业务平衡、对冲,短期的差额就需要由自己垫付,对资金调集的要求比较高,往往因为资本金不够经常丢掉了很多生意”。要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不合法的。政府是坚决取缔这种非法组织的。用不法的手段取得的非法收益是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应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的时候您最为关注的应该就要属征地补偿的问题了,很多人的土地被征用了之后便失去了收入来源,所以说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制定也...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租赁是土地使用的一种形式,个人或者组织可以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签订土地使用租赁协议,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我国土地法和合同法对于国有土地租赁的范围...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
    现在很多外地人人都在上海居住、工作、结婚生子,那么有结婚也就有离婚。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离婚吗?事实上,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异地诉讼离婚...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考虑到网络犯罪案件的跨地域特征,意见明确,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有什么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有什么不同?  1、征收的目的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是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而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除公共利益需...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于物权吗?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于物权吗?一、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于物权吗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需要发展,建设新的公益设施,就离不开对土地的征收。为了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国家规定了土地征收应支付给被征地人员一定...


·地税偷税漏税的后果是什么?
    一、地税偷税漏税的后果是什么?地税偷税漏税的后果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不卖违法吗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不卖违法吗现在很对城市都在进行城镇化建设,但是现在城市的建设用地不断缩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所以就对农村实施征地拆迁,现在有越来...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