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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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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只要无免责事由,承运人就应该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无单放货既违反了运输合同正确交货的义务,又侵犯了提单所表彰的物权,因而无单放货的责任也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提单持有人既可提起侵权之诉,也可选择违约之诉。我国《海商法》及海牙、维斯比规则均规定,不论以合同或侵权起诉承运人,一律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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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我国现行《合同法》吸收了根本违约制度,无单放货可归于此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因其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解约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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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
因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由不同的运输方式来组成,如果确定不同运输方式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除按有关国际货运公约、各国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外,海关律师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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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不论是承运人或是船舶,对于由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灭失或损害,都不负责任。第一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上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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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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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的责任
无单放货,只要无免责事由,承运人就应该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无单放货既违反了运输合同正确交货的义务,又侵犯了提单所表彰的物权,因而无单放货的责任也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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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交货时间的方法
1.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2.规定在某月月底前装运 3.规定在某月某日前装运 4.规定在某几个连续月内装运 5.规定在收到信用证或货款后若干时间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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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证中载明“CY-FO”的法律意义
集装箱运输中,集装箱货物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1)门到门(doortodoor):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厂库交承运人验收后,负责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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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单前电汇(前T/T)
作为一种先付款、后交货的方式前T/T对于出口商的收款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不论采取记名提单的方式甚至电放货物都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出口商会应进口商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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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的使用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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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据此条规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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