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www.nj64.cn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一、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离婚双方之间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义务。因此,涉及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探望权等,离婚双方是不能作任意处置的,即使进行了处置,这种处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性质上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双方行使这种权利义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通过具体和直接的照顾、教育等抚养行为来实现和履行其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抚养义务,则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等方式来实现和履行。因此,离婚双方是无权通过协议方式自行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的。不仅如此,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对方实现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权利义务行为还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另外,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二、不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子女,抚养方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实践中,离异后的父或母频繁探望子女,或违反探望的约定或规定会见子女,以致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影响其身心健康。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下列4种情形下,未成年子女及其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中止父或母探望的权利: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者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子女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应当中止其探望权的事由。
如果非直接抚养方违反协议,频繁探望子女,且事实上影响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但是,如果非直接抚养方改正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望行为的,经法院确认可以恢复其探望子女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如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离婚,双方就没有了法律关系,双方就要分开了。离婚,不仅仅要考虑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还要考虑到双方的家庭等很多的情况,所以,双方在恋爱时就应该考虑清楚,这个人是不是值得自己付出一切去结婚的人。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夫妻之间一般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之下,会侵害到他人权利。想要查看的话,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检...
·
婴儿抚养费每月给多少合适
一、婴儿抚养费每月给多少合适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
·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
·
浙江高院关于社会抚养费案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已经通过了,并于2017年1月1日已生效这也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该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
·
同居生子后起诉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在外来文化浪潮的冲击下,人们逐渐突破往日对“性”的思想束缚,未婚先孕、奉子成婚已经屡见不鲜。结婚后同居生子,繁衍后代是中国的传统。但是同居生子后也有一...
·
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伤害的一方理应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有时候一起案件甚至会损害受害人的一生。如果受害人有抚养人的,那么肇事者就应当...
·
两年不同居能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不同居能自动离婚吗?很多人都认为分居两年多就会自动离婚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算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
·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共同的财产才应该要共同的分配,而对于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
·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有哪些(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啥条件净身出户2023
离婚啥条件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